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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存在的荒谬——对《厌恶》的心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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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30 12: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厌恶》是法国哲学家存在主义大师萨特的一部小说,也是一部世界名著。作为宣扬存在主义的杰作,它在西方影响了整整两代人的思想,至今仍畅销不衰,广受研究者瞩目。
《厌恶》不同于传统的小说有紧张冲突的故事情节,它以日记的形式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更多地借鉴了“意识流”的手法。它结构完整,脉络清晰,内容并不复杂。其线索是主人公洛根丁在布城的一段生活及感情经历:“我”打算写一本关于德.洛勒旁侯爵(作者虚构的历史人物)的书,于是来到布城定居并找寻资料。但在写作过程中,一种莫名奇妙的变化发生了:“我”感到“厌恶”。随后这种恶心感逐渐展开以至完全占据了“我”,使“我”领悟到存在之荒谬,最终放弃研究转向新的生活。作者详细描述了这个变化自始至终的发展过程。


“厌恶”是怎样发生的?它在洛根丁身上肯定不是平白无故的出现,而会有个酝酿期、潜伏期。“厌恶”,作为对事物的一种态度,它与主人公对世界、对人们的看法是分不开的,可以说,洛根丁平时形成的生活倾向是“厌恶”产生、发作的前提或基础。我们就来看看,洛根丁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原先对人类社会抱着什么样的态度。
洛根丁是个单身男子,孤独而自由。他和一个名叫安妮的女子有过恋情,后来外出在世界各地漫游,后来为了写书独自定居于布城。期间他一天天与俗世隔离,沉浸在自己的内心感受里,不太管外界的纷扰,似乎远离尘嚣,过得优裕而平静。他鄙弃资产阶级的思想及生活方式,憎恶市民社会的上层人物;同时也脱离和漠不关心下层民众。他有着个人主义的生活态度。
主人公孤独的深层原因在于他人格的独立,思想的不盲从。在布城他与任何人都没有亲密的关系,就连与饭店老板娘的上床也纯属于一种肉体需要的互利交易。洛根丁轻视那些“要有几个人在一起才能存在”的人们,而他不想借助几个人凑在一起的仪式来掩盖存在的空虚。例如侍女露茜,总是处在无法解脱的烦恼之中,却又竭力克制自己,用喋喋不休的谈话与唱歌来逃避和无视痛苦,只是被动忍耐而从未有所反思。她代表了挣扎于苦难中的某类人们:用一些简单的责任观念、道德教条自欺欺人,服从世俗与命运的安排,想方设法地维持一种安安稳稳、庸庸碌碌的卑微生活。洛根丁则有着较充分的生存自觉性:他不愿像常人那样用一些廉价的观念来使心理获得安慰与平衡,故他的孤独根深蒂固。有的人,如文中的阿基耳先生,因为自己与他人的疏离而深感不安,他希望回到常人圈子,希望在那里他能作为一个可被治疗的病例而被贴上合理性的标签,不致自我怀疑和惶恐。他不堪忍受孤独,也就是不堪忍受存在的真实状况,不敢承认自身的真实感觉。阿基耳对洛耶大夫的“经验”佩服得五体投地:后者自恃见多识广,知识丰富,对人世的一切似乎无不了解,任何事物都可以被他凭“经验”贴上标签。而洛根丁明白:人类狭隘的理性是靠不住的,从经验得来的日常观念不确切、不牢固。像洛耶大夫这样的人其实是陷入了一大堆成见里,有的只是欺人和自欺而已。“他们这些专家是在麻木不仁和半睡半醒中过日子,他们因为没有耐心等待,匆匆忙忙地结了婚,他们随随便便地生育了孩子。他们在咖啡馆,在婚礼中,在丧礼中遇见了许多别的人。有时他们落在逆流中,他们就拼命挣扎,却不能理解他们遇到了什么。”(1)其实大多数人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都被日常观念所左右,迷迷糊糊地相信,不加思索地接受;我们用它去解释和判定生活,美之名曰:“经验”,却很少对其真理性予以反思。洛根丁是个有清醒头脑的人,他拒斥如此之类的“经验”,不人云亦云地盲从大众,混同流俗。这种独立思考的精神还是颇值得推崇的。不是有哲人说过:“没有加以考究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吗?世人懵懵懂懂,惯于受长官、权威、教科书、舆论的摆布,活得空虚乏味、百无聊赖却又那么怡然自得,全然不知自己的被束缚。君不见许多人一闲下来就要靠打牌、喝酒、看电视度日吗?对他们而言,似乎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安安稳稳的消磨时间。只有像洛根丁那样,能够在孤独中反思自省,才会意识到存在意义的空缺,才会不甘沉沦,反抗平庸与荒诞。
萨特说《厌恶》这本书,在很大程度上是反资产阶级的。的确如此。作为政治上的左派,萨特对当时资产阶级思想及生活方式有深刻的了解,对其狭隘、浅薄、刻板、傲慢极为憎恶。这在洛根丁对布城博物馆里显要人物画像的观感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从商人巴各姆,到医生巴洛丁,最后至奥里维叶、布列威那,所谓“上流人士”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是“权利”、“义务”、“责任”等观念的鼓吹者和忠实信徒。他们起劲地兜售此类东西,正是要欺骗和胁迫露茜一样的人做他们忠顺的奴仆,以“合情合理”的维护其地位,索取其利益。诸位“可敬的先生”向他人指出:“你应当像我们一样,做根据世俗观念你应当做的事,以我们为榜样、范例。”而实际上,权利、义务、责任等在此都是把人限制在某种特定生存状态的条条框框,服从之亦即遵守既成秩序,完全按资产阶级观念行事,意味着丧失自由,循规蹈矩。对此洛根丁的反应是激烈的:他的讽刺辛辣犀利不说,最后他竟粗野地称之为“混蛋们!”,令人忍俊不禁。
小说中还有个重要人物:“自学者”。这是个被大而空洞的观念如“人道主义”、“人类之爱”所蒙蔽的人,执迷于抽象的东西而不正视存在的真实,他也是一个孤独者,一度曾绝望得要自杀,可是他找到了对付孤独的武器:人道主义。他让自己沉浸在博爱的幻想里,口口声声自己是为了人类的利益而生存,而在现实里他却极端缺乏具体的个人性的爱和关怀,每天只靠盲目的读书打发时间,躲避存在的荒诞与空虚。他天真可笑地为自己树立了一个目标:“看完图书馆所有的书”,用这个希望、这种信念支撑他孤独可怜的生活,然而最后他终于忍受不了枯燥与单调,因追求感官快乐采取堕落行动,被常人社会驱逐。所谓的“人道主义”、“人类之爱”再也不能给他以任何安慰。作者刻画这个形象,同样意在指出抽象观念对人的欺骗和麻痹:如果说前面否定的是普通的观念,这里则把矛头瞄向了那些听起来伟大、美妙而却有其虚伪一面的思想与道理。我们还可以找到一些:国家、民族、上帝、真理、成就、事业、道德、礼教......由于它们外表富丽堂皇,光彩绚目,对人的迷惑也更大更强烈。法西斯德国、军国主义日本、封建统治者不正是打着诸如此类的旗号压抑人性甚至诱使人陷入罪恶的吗?最能引起洛根丁愤怒的厌恶的莫过于它们了。他尖锐地指出了“自学者”爱的并非是具体的真正的人,而只是一些词语,一些象征之物,它们根本不存在!这就给那些执迷、陶醉于空洞理念、虚假价值的人以狠狠的致命的一击。这里鲜明体现了萨特存在主义与唯物主义的一致:只有感性的才是现实的,“事物就是完全像它们所出现的那样----而在事物的后面……什么也没有。”(2)
总而言之,由于主人公对以上几类人信奉的观念统统抱着怀疑与拒斥的态度,他很自然地陷入了孤独之中。但是,这只是“恶心”发生的必要条件,并非充分条件。因为,洛根丁虽然摆脱了世俗观念的束缚,他身上却还有着一条自己给自己加上的观念链锁。后者究竟是什么?他又是如何摆脱的呢?


洛根丁蔑视权贵,看不起资产阶级固守着传统观念过日子,安稳但却沉闷的生活方式,他的追求与世俗庸众大不相同。在一开始主人公非常欣赏德.洛勒旁先生:此公代表了那种心中没有什么规矩,不受教条、原则限制的人,他为了自己的快乐和利益大胆行事,不惧冒险、随心所欲。他是自私的、恶劣的,却也是有能力的,能凭借理性获得成功、达到目的。很显然德.洛勒旁先生给洛根丁某种启示,促使他决定写一本关于此公的书。但后来,他的兴趣转移了,变得“为写书而写书”,工作越来越失去意义,越来越背离初衷。那么不甘于白白消耗生命的他,所渴望、所追求的到底是什么呢?
文中有这样一段主人公的思考:“这种奇遇的感觉,也许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视的了。可是它爱来就来,很快又走掉了,走得那么迅速,使我在它离开以后感到多么乏味。它这样对我进行短促而带有嘲弄意味的访问,难道是为了向我指出我虚度了我的一生吗?”(3)所谓“奇遇”的感觉,其实就是真正生活着的感觉,过得充实、丰富、有意义的感觉。不同于平凡岁月的相似、重复,不同于庸常生活的单调、碌碌,奇遇,包含了一种不确定的未知,不可测的偶然。是的,生活之所以是美好的吸引人的,让我们深感值得投入的,就是因为生活中充满了新鲜、冒险、神秘、浪漫、巧合、挑战,能够让人陷入快乐、痛苦、紧张、颤栗、惊喜、震撼……令心潮激荡起伏的情感。洛根丁从前的生活表面看去是多姿多彩的,他在世界各地旅游,他与女人谈情说爱,然而此刻在布城,他却突然领悟:“我在过去二十年一直在欺骗自己。”(4)“我曾经有过一些经历,遇到过一些大事情和一些偶然发生的小事情,什么都可以,就是没有奇遇。”(5)原来,他有的只是一些形式上的东西;原来,“奇遇”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一种内心的感觉----你既可以把不平凡的历史寻寻常常、麻麻木木地过,你也可以在看似平淡的岁月里活得情趣盎然甚至惊心动魄。洛根丁发现“过去”对自己而言已不复存在,“我”落入单调、乏味的现在之中无法产生“奇遇的感觉”。偶尔有个时候,“我”也会被莫名的力量挟裹,达到某种崇高的境界,可是,那是极为稀少的例外。“我”应该如何抓住它呢?
考察洛根丁当时的生活状态,才能找到“没有奇遇”的症结所在。首先,他认识到他以前只是随波逐流,受别人意见的左右去这里去那里,于是一时冲动之下从印度支那回到巴黎,然后被德.洛勒旁侯爵吸引,决定写一本关于他的书。直到此为止,他对自己的整个生活仍然缺乏足够的反思。从此他为写书而写书,为研究而研究,孤寂、平静、毫无波澜与色彩的过了三年。其间他慢慢发现这项工作渐渐变成了纯粹理性的游戏,变成了毫无热情的观念活动。归根到底,写书之事对自己的生命有何触动,有何意义呢?它只能使人忘掉“奇遇”的感觉,使人陷入乏味、空虚的“现在”。洛根丁不能够从侯爵那儿得到什么了:相反这个已消逝的人占据了他,使他无视自身的存在状况,使他无法展开新的生命航程,拥有“真正的开始”。
主人公过去的女友安妮,对“完美的时刻”、“独特的境遇”的追求同洛根丁的渴望“奇遇”有相同之处。安妮是个完美主义者,她渴望自己能像书中、戏剧里的人物一样生活。她不能原谅日常现实的混乱、无常与平庸,总想通过人为的加工在上面建立秩序,获得戏剧般的效果。然而,她无法控制生活符合自己的意图或幻想,她的努力总是被一些偶然性因素所毁灭和打破。最终安妮完全绝望,放弃自由做有钱人的情妇,“只在肉体上活着”。她的失败,同洛根丁一样,说明了用主观臆造的方法逃避现实、逃避存在的不可能。“奇遇”只在书中,“完美的时刻”只在舞台上,二者都是人们叙述的结果,而真正“存在”的只有生活之原始状态的荒谬。与洛根丁相异的是“奇遇”更多属于一种内心的体验,而安妮则赋予“完美的时刻”太多形式之物,故她控制生活的企图落空也是必然结局。
洛根丁明白了这一点以后,他懂得了“奇遇”是怎么一回事。“存在先于本质”,只是在事件结束之后的叙述中,我们才赋予某事件以“奇遇”之称,所以“奇遇”(完美的时刻亦然)是不可事先规划好与安排妥当的。“奇遇”若能被你预计得到也就不复是奇遇了,正因它的突如其来才会给人新鲜和惊喜。故我们只能忘身地投入生活却不应刻意为之。这样在激动过后,在痛苦与欢乐不可回复地发生之后,我们会说:看,我有了次奇遇。因此,当洛根丁放弃了写作与研究,放弃了对生活的刻板控制,落入无所期冀的无为之中,生活本身具有的复杂、模糊、偶然、多变、奇特等又逐渐显现,于是最后在火车站,在咖啡馆,奇遇的感觉重新悄然降临。
然而,在书中主人公并非是通过理性的思索领会到这一点的,毋宁说他是被动的接受和醒悟:感觉上的“厌恶”不由自主地强有力地发生,迫使他搁置原来的计划,迫使他正视现实的“存在”,迫使他重新选择生活之路。那么,从此以后“奇遇的感觉”会不会经常伴随着洛根丁呢?小说里只让我们看到希望,对此没有叙述,但是从萨特本人身上,或许可以得到印证。萨特说过:“我完全是真诚的,请相信我好了。我就是洛根丁,并非自鸣得意,我是用他来表明我生存的本质。”(6)萨特亦曾难以自拔地沉溺于观念之中,《厌恶》在极大程度上是他亲身体验与思考的结晶;它预示、表现了后来上升为“存在主义”的哲学思想,向人指出“应当怎样生活”的方向道路。萨特的一生充满传奇:他在哲学和文学方面取得卓越成就,赢得巨大声名,他和朋友们共同探索惊世骇俗的新生活方式,与西蒙.波伏娃建立了相伴一生的著名爱情,他在法西斯德国军事占领下的巴黎演出戏剧《苍蝇》,战后又不断抗议美苏霸权,争取自由,呼吁公正;他参加巴黎“五月风暴”,热情支持学生的游行与反叛,投入各种社会政治活动;他拒领1964年的诺贝尔奖,主持罗素法庭审判美军在越暴行......纵观二十世纪风云人物,很少有人能比得上他光彩夺目、异彩纷呈的一生。可以说,正是“厌恶”使他领悟到存在的本质,使他在明白人生的虚无、荒诞后获得了思想和行动的自由,进尔拥有了种种“奇遇”,赢取非凡成功。是的,“奇遇的感觉”在“厌恶”之后接踵而来,或许一切都始于“厌恶”。那么,“厌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小说是从主人公发现自己周围的世界开始发生一路变化开始的:“我看见了一件东西而且感到厌恶。”表面上看去,这是外在事物的变化,实质上是主人公自身感觉世界的方式的变化——事物客观存在,过去“我”以为它很平常,不值得一提,可如今,它似乎“能接触到我”,变成了“活生生的动物”。这种变化是与主人公的日益孤独、日益摆脱世俗观念相伴随的。如果说,以前洛根丁是用词语把握世界、用概念赋予事物以意义,现在,孤独的处境使他无须时时用词语给感觉之流命名,他开始放弃理性的把握,直接的面对和体验具体事物。这说明,过去的“我”专注于观念活动,一心一意为了目标的达成而努力工作,忽视、封闭了对生活、对现实存在的具体感受。然而,随着孤独的逐步加深,意识、理性对身心的支配、约束渐渐削弱,潜意识的作用渐渐加强、显露。“我慢慢地滑进了水底,向害怕滑去”——水是潜意识的象征,大多数人在陷入潜意识的过程中由于觉得将要失去意识自我而会深深地畏惧惊恐:谁知在那个神秘、未知的世界将遭遇到什么东西呢?据说潜意识的深处隐藏着形形色色的怪物。冒险已经开始,洛根丁发现自己孤零零地被抛弃于荒凉之渊。
这个时候,主人公难以把注意力聚集到德.洛勒旁身上,乏味的现实令“我”对工作失去兴趣,百无聊赖、厌倦生活。如此持续一段时日,主人公的恐惧感达到一个顶峰:大雾中的漫游使他不时陷入幻觉——从潜意识中冒出些奇异、可怕的想象事物。他从咖啡馆逃进图书馆,依然摆脱不掉惶恐。本来稳固、坚实的日常世界突然变得不牢固、不可靠起来,一些看似不可能的事情此刻似乎都有可能发生。——这说明,主人公理性所构筑的大厦已经脆弱之极,“我”的整个意识世界受到了“存在”的大规模入侵,离坍塌越来越近。他在恐慌中四处奔走,想抓住一些确定的东西肯定自我,结果是徒劳。过去的经验对于目前的状况已不重要,洛根丁继续写书的意图在无奈中归于破灭:“厌恶”不由分说地袭击了“我”,让“我”感受到以前的幻想的虚妄,感觉到事物的包围渗透,感受到现实无可逃避的存在。为目标实现而进行的理性算计和观念建构被停止,意识回到了“感觉”本身。最后,与“自学者”的谈话使“厌恶”达到了高潮,它终于完全占据了“我”。
在公园里,洛根丁头晕目眩地发现了生活现实的原始面目:感觉的苏醒揭开了蒙在“存在”之上的抽象面纱,现出可怕的猥亵的赤裸——一切都让人厌恶或渗透了“厌恶”。观念的束缚消失,对具体事物的感受体验无法用理性来解释,亦难以用语言传达。“我”强烈地感到事物存在的偶然性:这种偶然性突破了人世法则、价值观的笼罩,使事物的存在显出毫无理由的荒谬。是的,在单纯的感觉里,在搁置逻辑思维的直观下,世界本身不具意义——任何人类观念所给定的意义。而面对这个庞大的荒谬,所谓的“自在之存在”,洛根丁产生了深深的“厌恶”。
可见,小说展开的过程也就是“厌恶”萌芽又逐渐扩展以至整个浸透“我”的世界的过程。用精神分析学的观点来看,这种自发的“厌恶”其实是潜意识对意识之不合理努力的反抗与抵制。它把洛根丁从自以为有意义而实际无甚价值的工作中惊醒,引导其进一步发现自我“存在”的真实状况——荒谬且令人厌恶。自此旧有意识的统治结束,让位于原来属于潜意识的东西:相对于过去的理性,如今非理性的一面显现;相对于过去的秩序,如今的“存在”呈露出一片混沌;相对于以往虚构的目的、价值,如今他感到了自身的多余、无用;相对于以往偏重于阳性的刚强、进取与庄重,如今的“存在”充满了肥硕柔软、颓废、放荡等雌性特征……总之,与旧有意识相反的倾向占据上风,它表现了洛根丁原来的“意识自我”与潜意识的对立或不协调,表现了潜意识对意识之偏执的自发纠正。
这种意识与潜意识的对立,其实也即是主观幻想与客观现实的对立。《厌恶》的最后说得很明确:“有一个家伙走错了地方。他像别人一样,在公园、酒吧间、商埠里存在,而他却想使自己相信他在别的地方生活,在图画的画布后面,……在书页的后面……”(8)主人公赋予写书这件事的伟大价值跌落粉碎后,他认清了现实,摆脱了观念的束缚。紧接着,标志着意识与潜意识高度统一的一个词语便浮现上来,那便是——“自由”。自由,意味着顺从感觉,听从内心的呼声;自由,是对潜意识愿望的肯定,是为实现内在的需求而采取行动。方其时意识的努力不再是片面的偏执的朝向虚假价值的,而是源于生命的本能。自由的人不是出于观念的指使一味的强迫自己去做什么,而是受着快乐和美的吸引,或自觉自愿地由内在的驱力推动。是的,洛根丁不愿为德.洛勒旁伤脑筋了,他也不想盲目地尽快投入另一项工作当中,宁可放任自己随波逐流。但就在这时,音乐声响起给了他启示和触动:音乐中有美,有奇遇,与它相比较,自身的存在,周围的存在是多么荒谬、多余、令人厌恶。这样不须任何人命令,他自己已不甘沦入如此境地,激起了创造美、创造奇遇的豪情。洛根丁最后决定与一本与过去的打算截然不同的书,“它必须像钢铁一样美丽和坚实,要使人们对自己的存在感到羞耻。”(9)主人公领悟到存在之荒谬以后获得了自由,然后他就试图运用自由以超越荒谬。这一次,他完全是从个人的具体感受出发的,是生活体验的升华,而非像以往那样是执着于观念的活动。这种对美、对奇遇的真切向往是源自心灵深处的动力,因此根据内在愿望行事的他将会充分运用其自由,不再自欺与压抑。可以想见,洛根丁此后意识的努力将会得到潜意识的支持,他必然能够创造出某些可让自己满足,可让生命无愧的东西。——究竟他是否成功,已由《厌恶》及萨特本人的一生作了很好的验证。
自由,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感觉的自由,一是意志的自由。感觉到自在,精神上没什么压抑和束缚,比较随心所欲,这是自由;用理性的行为使自己达到目标,把事情做好做成功,这也是自由。前者说明你行为的动力来自潜意识的要求,后者说明你意识的工作卓有成效。人的心灵是意识与潜意识的统一体,人的自由亦应是两方面的统一。只有前者,人等同于完全受本能支配的野兽或幼童;只有后者,人将成为无血无肉无感情的思维机器。唯当意识层面的努力真正出于自身的欲求,得到了潜意识的支持,它的工作才不会是白费尽力。因此,意识必须接纳潜意识,尊重潜意识,设法融合潜意识,使理性与感性相得益彰,协调匹配。表现在洛根丁身上,即是对存在之荒谬的领悟,然后为了自由地弘扬和拓展生命运用理性,创造美好人生。在这时,意识与潜意识之间实现合谐统一。

总之,《厌恶》作为宣扬存在主义的一部杰作,它透露了有关“存在”的某些消息,告知了我们有关“荒谬”、“自由”的一些哲理。是的,如果我们不去赋予生活某种价值,某种值得追求的目的,世界的存在就是荒谬的,生活就是毫无意义的。一个随波逐流、盲目活着的人被他人和外界所左右,被无数偶然、琐碎的事件所决定,他的存在糊里糊涂。而我们若不愿做生活的奴隶,不愿做被外界偶然因素推推动动的木偶,那么我们就必须施展、运用自己与生俱来的自由。存在主义,是一种使人生成为可能的学说,它要求你对自己、对他人、对世界负起责任,不屈服于所谓“命运”的安排,勇敢承担而非逃避“自由”。你觉得生活平淡、庸碌、难以忍受吗?你也渴望拥有“奇遇的感觉”吗?那么从今开始,选择“自由”吧!不必顾虑太多世俗观念,你应立足于现实,积极筹划自己的未来,凭你的愿望和理性;你应当严肃对待自身所面临的境遇与挑战,作出认真的抉择与反应。记住萨特的名言:“是懦夫把自己变成懦夫,是英雄把自己变成英雄。”(10)人,赶快生活,大胆行动!

引文出处:(1)P110(2)P146(3)P95(4)P71(5)P70(7)P25(8)P245(9)P249皆引自《萨特作品精粹》,河北教育出版社发行,郑永慧选编。(6)P41引自《荒谬人格——萨特》,李杰著,长江文艺出版社发行。(10)P270引自《萨特文集》第三卷《自画像》之《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秦天、玲子编,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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